来自 国内 2021-05-11 09:31 的文章

第三类法庭乔大羽 生猪生产三年方案公布 稳定明年春节市场供应

农业农村部公布生猪生产三年方案:明年底前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的水平,2021年恢复正常  生猪生产三年方案公布稳定明年春节市场供应  农业农村部印发《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继

  农业农村部公布生猪生产三年方案:明年底前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的水平,2021年恢复正常
  生猪生产三年方案公布稳定明年春节市场供应

  农业农村部印发《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继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三年内再创建120家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质量标准化示范场。开展禁养区清理工作,对打着环保名义搞“无猪市”“无猪县”的,一律责令整改。

  新京报讯 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提出今年尽快遏制生猪存栏下滑势头,确保年底前止跌回升;明年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猪肉市场供应基本稳定;2020年年底前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的水平,2021年恢复正常。

  根据《行动方案》,东北、黄淮海、中南地区为生猪及产品调出区,要为全国稳产保供大局作出贡献,实现稳产增产;东南沿海地区为主销区,自给率要达到并保持在70%左右;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要通过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保证掌控猪源达到消费需求的70%;西南、西北等地区为产销平衡区,要确保做到基本自给。各地要分解任务到县(市、区、旗),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行动方案》要求继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三年内再创建120家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质量标准化示范场,总结推广典型模式,辐射带动标准化生产水平的提升。

  焦点1

  年底前全面清理超范围划定禁养区

  《行动方案》提出了三年内生猪生产恢复的重点任务。政策方面,方案要求各地需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落实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开展禁养区清理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督促地方全面清理超范围划定的禁养区,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对打着环保名义搞“无猪市”“无猪县”的,一律责令整改。

  为帮扶中小养殖户恢复生产,方案提出在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9省份各选择1至2个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地级市,推动大型生猪养殖企业与地方对接,通过“公司+农户”、托管租赁、入股加盟等方式,对中小养殖户实行包片帮扶,带动有能力有意愿的中小养殖户增养补栏。

  同时,促进产销对接,推动主销区提高生猪自给率,在提升本地生猪产能基础上,到有条件地区协作建立生猪养殖基地,增强生猪供应保障能力。依托直联直报平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系统、生猪屠宰统计监测系统,保障种猪和仔猪有序调运,促进生猪及产品有序流通。

  焦点2

  2020年创建100家生猪屠宰示范企业

  为规范生猪屠宰企业发展,《行动方案》要求优化主产区生猪屠宰产能布局,支持优势屠宰产能向东北、黄淮海和中南部分省区养殖集中区域转移。在现有5005家生猪屠宰企业基础上,继续整顿清理小型屠宰场点。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2020年创建100家标准化示范企业。不定期开展监督抽查,确保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成为常态。

  未来将推进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对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建设,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和环评报告的,可以不经过开工前的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此外,还要加快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推广整县治理典型模式,打通畜禽粪污终端产品利用渠道。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采取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或就近直接还田利用等方式,解决中小散养户粪污处理问题。到2020年底,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焦点3

  健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规范疫情报告

  疫情防控方面,要求各地规范疫情报告,强化政策宣传,鼓励养殖场户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各地一旦发现疑似疫情,必须第一时间规范报告。对故意迟报、瞒报、谎报尤其是阻碍他人报告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设立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热线,畅通疫情举报渠道,经查证举报属实的,给予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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