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2021-04-22 00:51 的文章

车祸固守反恐“双重标准”最终会自食其果

  恐怖主义是国际社会的公害。然而,在对恐怖主义开展全球治理的过程中,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不论在国际反恐话语还是在反恐行动层面,始终奉行明显的“双重标准”。这种行径,不仅造成全球反恐规范的破碎化,而且对国际秩序的稳定造成了明显冲击,进而妨碍对恐怖主义进行有效治理。例如,在话语层面,美国或基于与己关系的亲疏远近或为一己私利,对盟友和非盟友国家发生的恐怖袭击持迥异的态度。而在反恐行动中,美国更是留下了斑斑劣迹,如打着反恐旗号侵犯人权、巧立名目蛮横干涉他国主权、简单粗暴操纵他国政权更迭。以“双重标准”开展国际反恐,不仅严重破坏了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进行治理的团结,影响到许多国家的反恐努力,而且美国以反恐为名对他国内政的干涉又往往激起反美情绪,使其自身成为袭击目标,从而自食恶果。  

  美国在反恐中固守“双重标准”

  在反恐话语中,美国等西方国家通常根据与其关系的亲疏远近,而非依据公认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对特定国家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做出不同反应。如对与自己关系亲密的国家或地区——主要是美国的盟友——发生的恐袭事件,美国往往反应激烈,或体现出同仇敌忾的情绪;而对于与美关系较为疏远或处于竞争状态的国家发生的恐袭事件,美国官方与社会舆论往往表现出冷漠,甚至不乏幸灾乐祸之感。举例来说,如在美国(阿拉斯加之外的地区)、加拿大、西欧、北欧、以色列、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发生恐袭事件后,美国政客或舆论会忧心忡忡,并对恐袭受害者表达同情或团结之情。一旦在美国的阿拉斯加、墨西哥、南美洲大部分国家、东欧、韩国、南非、印度和埃及等国家或地区发生恐袭事件之后,美国政客或舆论虽然也会表达团结之情,但关注或同情程度会显著降低。而对包括在中国、俄罗斯、委内瑞拉、中美洲国家和大部分中东国家等国家或地区发生的恐怖袭击,西方国家往往很少谴责恐怖分子或组织,反而会借题发挥,指责这些国家或地区存在所谓的“人权问题”。至于在阿富汗、伊朗、蒙古、巴基斯坦、中亚、东南亚、非洲大部分国家等地发生的恐怖袭击,除非恐袭规模骇人听闻,否则,美国媒体大多不会予以深入关注。至于对他国的反恐措施妄加指责、在不了解事实真相前即对他国人权状况肆意攻击和妄加评论,则是美国舆论场的常态。

  美国不仅在态度与话语上对他国颐指气使,而且在反恐行动中肆意妄为。因为自视为世界的“民主灯塔”和“人权卫士”,美国一些人在反恐行动中不遗余力地鼓吹和推广西方人权和自由规范,并依仗其实力对那些被其认定为侵犯人权的国家横加谴责或随意制裁,有时甚至依托其主导的国际机制进行多边制裁。美国一些人认为,其主导开展的“全球反恐战争”是一场“观念之战”,其目的是促进美国所推崇的民主价值观与生活方式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希望以此消除恐怖主义的根源。美国一些人声称,“尊重人权、培育善治、尊重隐私和公民自由,承诺安全与透明,捍卫法治”是其在反恐过程中需要坚持的“核心理念”。然而,在将这些所谓的“普世价值”付诸实践的过程中,美国政府的立场却体现出深刻的自相矛盾。一方面,美国呼吁在反恐过程中需要尊重人权和自由;另一方面,又打着反恐的旗号漠视并践踏人权。美国在反恐过程中屡屡侵犯人权,不仅对待他国国民如此,甚至在对待本国公民上,也同样难逃蔑视或践踏人权之责。如其在2001年9·11事件后通过的《爱国者法案》,就包含了许多侵犯人权和公民隐私的条款。由此可见,美国的反恐立场具有明显的虚伪性。

  此外,美国一些人还在反恐过程中“巧立名目”,为侵犯他国主权找借口。从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人权高于主权”口号,到21世纪提出的“民主和平论”“反恐自卫权理论”和“保护的责任”等理论或概念,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始终在寻找能对发展中国家的主权予以限制,进而对这些国家进行军事干涉的理论依据。如根据“反恐自卫权理论”,美国于2001年和2003年针对阿富汗和伊拉克两个主权国家先后采取了反恐军事行动,对这两个国家主权构成了严重侵犯。然而,美国并未在伊拉克找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最终遭到世界舆论的批判和嘲讽;不仅如此,美国的“反恐行动”也成为这两个国家发生政治动荡和国内冲突的源头,多年以来,这些国家并未实现稳定,反而战乱频仍。

  以“反恐”为名干涉他国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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