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2021-05-21 09:05 的文章

穿越火线蓝钻礼包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认真贯彻四中全会这一要求,对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注重党的自我监督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认真贯彻四中全会这一要求,对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注重党的自我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品质。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就不断探索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的监督体系,有效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消除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因素。党的一大纲领指出,地方执行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必须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1945年,毛泽东在同黄炎培谈话时提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课题,“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八大党章规定,任何党员和党的组织都必须受到党的自上而下的和自下而上的监督。邓小平提出,“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是来自党委会本身”,党内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栉风沐雨、历经坎坷,不断修正错误、走向胜利,强有力的监督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把制约监督权力作为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以党内监督带动促进其他监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焕发出更加强大的生机活力。党中央注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中央政治局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内部监督,不断创新党内监督制度和方式,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特别是党委监督和纪委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不断增强党内监督实效。同时,注重发展党外监督,形成了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包括各种监督形式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

  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党内监督有力有效,其他监督才能发挥作用。《决定》指出“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抓住了党内监督的关键和重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严格执行这一监督体系,有利于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任何党组织和党员都不能置身事外。强化党内监督,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就能以党内监督引领和带动其他监督,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  

  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关键是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实现党的自我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相结合,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根本的、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就不能形成监督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六章,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作出专门规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在实践中,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要支持司法机关通过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要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鼓励党外人士讲真话、进诤言;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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