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2020-12-22 09:41 的文章

因果轮回 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纳入明年立法规划

民法典草案将提请明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情况  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纳入明年立法规划  10月31日至11月29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

  民法典草案将提请明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情况

  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纳入明年立法规划

  10月31日至11月29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98891位社会公众网上提出的237057条意见和5635封群众来信。意见主要集中在完善近亲属的范围、修改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机关、进一步完善夫妻共同债务、同性婚姻合法化等方面。

  新京报讯 作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化的法律,民法典草案将被列入明年全国两会的议程,草案拟提请2020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昨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第三次记者会透露了上述消息。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说,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都因种种原因没有取得实际成果,继而采取“批发”转“零售”的办法,确保先制定民事单行法。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经先后制定了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立法,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制度基础、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

  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据岳仲明介绍,2018年12月以来,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拆分审议,目前各分编草案均已完成了两次审议,其中人格权编草案、侵权责任编草案和婚姻家庭编草案完成了三次审议。2017年已经出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也已编入草案,重新编排条文序号,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拟提请下周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草案第一编为总则编,基本保持民法总则的结构和内容不变,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并把“附则”移至法典的最后部分规定;第二编为物权编,主要完善了居住权制度,完善流押、流质的有关规定;第三编为合同编,删去违约方申请解除合同的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并完善保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规定;第四编为人格权编,主要是完善了性骚扰有关规定,完善隐私的定义;第五编为婚姻家庭编,进一步明确近亲属范围,合理确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明确对隐瞒重大疾病婚姻的撤销机关;第六编为继承编;第七编为侵权责任编,完善网络侵权有关规定、高空抛物坠物责任规则。

  岳仲明表示,“按照工作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提请2020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

  有意见建议“同性婚姻合法化”写入民法典

  10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曾三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岳仲明表示,三审后,10月31日至11月29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98891位社会公众网上提出的237057条意见和5635封群众来信。意见主要集中在完善近亲属的范围、修改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机关、进一步完善夫妻共同债务、同性婚姻合法化等方面。”

  其中的“近亲属的范围”,草案提出:“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共同生活的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视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对此,有人认为草案还应扩大近亲属范围,有利于鼓励社会中自然人之间的相互亲善、相互扶持;也有观点认为,时代不同,传统的家族而居早已变成了家庭而居,如果将近亲属的范围划得比较大,容易引发财产继承等纠纷。

  自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启动编纂以来,夫妻债务认定规则一直是关注焦点。三审稿沿用了二审稿的设计,采用了24条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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