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2020-10-26 23:21 的文章

帝王强勃 国家对欠薪罚多狠?农民工咋维权?官方一口气全答了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7日电 春节将至,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牵动人心。如何惩治欠薪行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有哪些针对性举措?农民工证据不足或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在7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社部和司法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7日电 春节将至,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牵动人心。如何惩治欠薪行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有哪些针对性举措?农民工证据不足或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在7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社部和司法部有关负责人逐一解答。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来源:国新网

  欠薪怎么罚

  ——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施行。《条例》对法律责任如何规定?违法者会受到哪些惩罚?

  人社部副部长张义全指出,劳动报酬是农民工最基本的权益,工资支付制度是劳动法律制度体系中的重要部分,《条例》突出工作重点,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拖欠工资的这个重点问题来设计制度规定。

  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长王振江称,按照《条例》的规定,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也就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代替货币支付工资、未编制并保存工资支付台账、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工资的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等违法行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对单位给予罚款的同时,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罚款。

  《条例》突出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等违法行为,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中的一些违法行为还规定了责令项目停工、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全 来源:国新网

  欠薪怎么防?

  ——四大针对性措施

  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高发区,《条例》对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也提出了四大针对性举措。

  人社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王程介绍,一是专用账户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开设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银行账户,防止人工费与材料费、管理费等资金混同或者被挤占。二是总包代发,主要解决农民工工资怎么发、发到手的问题。三是实名制,解决工资发给谁、发多少的问题。四是工资保证金,预防和解决企业发生欠薪的保证性资金。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工资保证金保护等措施,即不得以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这些制度为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资料图 中新经纬摄

  农民工咋维权?

  ——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很多农民工常常发生了拖欠的问题,但证据不足或者没有签劳动合同,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人社部法规司司长芮立新表示,《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这一规定主要就是为了解决发生拖欠工资之后证据不足的问题。

  芮立新称,《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还对书面支付台账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这一规定也有利于解决您所提出的产生工资支付争议之后难以取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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