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2020-06-21 09:58 的文章

杨子过于宋东之逆旅奖励诚信惩戒失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立法新实践⑤)

 

  诚信安检平台运用于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
  新华社记者 刘 潺摄

 
 

  居民在“无人值守诚信菜摊”自助采购蔬菜。
  唐家凯摄(人民视觉)

 
 

  农村文化墙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曹建雄摄(人民视觉)

 

  “赞成5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0年1月9日,《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得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根据《条例》,酒驾醉驾、医闹伤医、逃票霸座、骗取社保、学术不端、考试作弊、诋毁英烈等20种严重失信败德行为将纳入失信目录清单,并依法受到惩戒。

  “该条例是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继《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之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又一生动实践。”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说,该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南京“奖励诚信、惩戒失信”有了地方性法规依据,将进一步推动南京引领诚信风尚,创新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失信事件频发,急需信用立法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近年来,高铁“霸座”、“老赖”欠债不还、剽窃论文等失信问题不时出现。

  “经济社会交往常常在陌生人之间进行,离开诚信,人们将无法交往,市场难以交易。”南京市社科院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黄南说。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失信已经不是个人道德问题,而是经济活动中增加交易成本、产生交易纠纷、制约市场活力的社会问题。”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马巧生说。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在社会信用的地方立法方面进展还不够快。“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社会信用方面的法律,地方立法缺乏上位法依据。”中央党校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王伟说。

  是大胆试水、启动信用立法,还是稳妥起见、静等上位法出台?2018年3月,南京决定启动信用立法,由市人大法制委、财经委与常委会法工委、预算工委联合展开前期调研摸底。

  在调研摸底中,各方对立法加大失信惩戒抱有很高期待。“如果严重失信主体是公司企业等法人的,建议通过立法,将严重失信信息记入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信用档案,将原本难以追责到位的组织失信落实为个人担责。”黄南说。

  “政府部门也要讲信用。比如,政务诚信建设方面,在政府采购、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统计等方面,应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提高行政诚信水平。在公务员信用管理中,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建立机关工作人员信用档案制度,将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马巧生说。

  经过将近一年的准备,在2019年1月中旬召开的南京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正式提出“制定社会信用条例”,这就标志着南京信用立法正式进入“施工阶段”。

  汇聚各方智慧,制定信用法规

  “如果市民闯红灯已经受到交通法规的处罚,再列入失信行为进行惩戒,是否违反‘一事不二罚’的法治原则?”“归集、采集、使用、传播社会信用信息,会不会侵犯公民隐私权?”“限制失信人乘坐高铁、飞机,是不是损害了当事人的基本交通权利?”……

  “当信用立法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后,我们发现这样的热点问题很多,稍有不慎就会引起公众的质疑。”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说。

  为了解决这些立法上的问题, 在《条例》起草前,立法工作机构向社会公开招标,吸引全国智库参与立法。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3所高校、39名专家教授领衔,对《〈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研究》《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社会反响与需求调查研究》《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蓝皮书》等3项课题展开攻关,厘清信用立法的法理基础、社会需求等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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