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鱼 瑞星安阳打击市区建成区内汽车维修企业违法喷涂行为!举报有奖,每次一万!
安阳市市区建成区范围内汽车维修企业违法喷涂有奖举报活动方案
01 第一条
为切实打击市区建成区内汽车维修企业违法喷涂行为,确保退城入园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02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举报人通过拨打有奖举报电话0372-2130811对安阳市市区建成区范围内汽车维修企业违法喷涂行为的实名举报。
03 第三条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汽车维修企业存在违法喷涂行为经查属实的,奖励10000元/次。
04 第四条
有奖举报电话0372-2130811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受理举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时安排核查。
05 第五条
根据核查结果,审核认定举报属实的,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发放奖金。
06 第六条
负责受理举报、现场核查等相关工作人员有义务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07 第七条
具有环境污染防治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举报的,不予资金奖励。
08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
(一)举报内容不清楚、无法查证或查证不属实的;
(二)举报的污染违法行为正在查处、整改的;
(三)举报人不如实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的。
09 第九条
对于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的,仅对第一时间举报人给予奖励。以有奖举报电话0372-2130811受理记录为依据。
10 第十条
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11 第十一条
该方案涉及的举报奖励事项与2021年4月发布的《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相关条款不一致时,以本方案为准。
12 第十二条
本方案由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13 第十三条
本方案自2021年9月4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