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2019-11-08 07:30 的文章

nv显卡性能排行试论“微文化”现象的社会寓意

【摘要】“微文化”是一种基于媒介技术逻辑的社会文化现象,它的出现、发展与兴盛,和经济、文化、技术等社会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基于技术逻辑,从全民娱乐、文化博弈和媒体生态三个角度对“微文化”现象所反映的社会寓意进行解读,以期剖析这种文化现象背后所隐喻的社会力量,为有效利用和规范“微文化”平台的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微文化;文化乐园;文化博弈;媒体生态

微文化是微时代的具象缩影,也是碎片化的精神延伸,更是网络时代的必然产物。在时间层面上,“微”就是短,一会儿、一下子;在信息层面上,“微”即是少,寥寥几句、内容不多;而在哲学层面上,“微”则是“万物之源”,物质与意识的源头。随着媒介技术的日新月异,完整的社会时间被分割得支离破碎,人类对时间和空间无节制的“压榨”欲望,也将自身深陷无限的碎片化社会环境当中。“微文化”的媒体生态和技术逻辑日益成熟,只言片语的文字交流、短小精悍的视频传播,构建了一幅精妙绝伦的当代新媒体文化奇观,而且这种奇观随着媒介技术的不断发展变得更加光彩夺目。

一、“微文化”的概念界定

“微文化”的出现与新媒体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从CNKI的“微文化”关键词检索可以清晰地发现,有关该话题的研究,从2010年《青年记者》上发表的《从微博看当前的“微文化”传播》开始,到2013年开始发力,研究论文达到了52篇;2014年之后,每年有关“微文化”的研究论文数量基本都维持在130篇以上。其实,“微文化”现象是伴随着“微博”等新媒体的出现而衍生的社会现象。

从文化的社会影响力角度来看,有人认为“微文化”是“一种积聚的力量,通过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不经意间却改变了人们的生活”[1];从文化传播文本的角度来看,有人则认为,“微文化”就是“字数不超过140字的微小说、对话不超过140字的微访谈、时间不超过300秒的微电影……”[2];从文化与对象关系角度来看,有人认为“微文化依赖人际互动而产生,它不仅是一种信息传播形式,更是一种与主体相契合的艺术表达和审美理想,人们对于自由精神与个性表达的追求也充分展露在微文化当中”。[3]

很显然,这些概念的界定都凸显了“文化”的社会作用,但都或多或少地忽略了“技术”的因素。“微文化”碎片化、大范围的社会传播完全是基于媒介技术的发展,因此,对“微文化”的概念界定,必须遵循应有的技术逻辑。媒介技术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的空间逻辑和时间逻辑,将技术内容注入信息传播之中,“微文化”的社会现象显然是基于这样一种技术逻辑和实践逻辑,通过碎片化信息的技术再造,形成强势的社会文化趋势和潮流,有力地冲击和影响了大众生活的社会文化景象。

二、全民娱乐建构的文化乐园

人民历来就是文化创作的积极参与者。在世界的古文化中,虽然多将文化的起源归结为“圣人”或者“神灵”,但大众在文化培育、形成、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却是不容忽视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文化的书写者。一个文化景观的建构,不是历史关键人物的单打独斗,只有全民参与、共享盛宴,才能建构起影响社会的文化乐园。新媒体时代,微文化平台如雨后春笋,你方唱罢我登场,这种铺天盖地的网络文化“攻城略地”,如入无人之境,一年半载就聚拢了传统媒体几十年、甚至百年才能形成的受众群体。全民娱乐在媒介技术的助推下走进百姓之家,这不是洪水猛兽,而是时代的进步。

娱乐是人类追求快乐的天性。当代文化和技术都不自觉地将我们推向同一个方向:娱乐。娱乐,欢娱快乐是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赵王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奏盆缻秦王,以相娱乐。”从古至今,娱乐总是在恰当的时候,依托合适的载体进入人们的生活,带给人们压力和痛苦反面的情绪。抖音、快手、皮皮虾……微文化的代表APP,极尽娱乐之本能,利用网络技术,与信息传输和媒体形态完美结合,几十秒钟,或者三五分钟,接收传播“笑声”和“愉悦”,契合了人类娱乐的天性,也构建了一个典型的信息传播圈。

但尼尔·波兹曼的一本《娱乐至死》将“娱乐”摆放到现代社会的“案板”上,被媒介评论者任意“剁切”。俨然“人类终将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最终成为娱乐至死的物种”[4],这种观点是基于对媒介内容生产和传播的担忧而产生的。的确,网络媒体的开放性、资源的无序性、传播的任意性,极容易造成信息传播的负面效应。2018年4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责令“今日头条”网站永久关停“内涵段子”,这个拥有2亿用户的微文化APP,对传播内容缺乏监管,或者就是蓄意发布,将娱乐引入歧途,也将自己引入坟墓。娱乐文化原本就是在一套社会监管系统中进行的,娱乐也绝不是游离于社会规则之外的乐园。微文化塑造的娱乐景观,也不会真的让人类“娱乐至死”。

三、精英与草根的文化博弈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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