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财经 2021-01-16 00:25 的文章

cangfeidian恶意刷单、大数据杀熟“双11”狂欢后遗症

  “双11”集中释放消费潜力,消费者维权问题也随之高涨。11月2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发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11月11日,消费维权、促销规则类负面信息等达到峰值。此外,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有分析直言:电商核心是消费者运营和服务,不能用过多的规则“套路”消费者;“双11”销量的天花板已经来临,如果各种负面信息还是有增无减,其存在的意义将会进一步弱化。

  27天千万条消费维权

  11月20日,中消协利用互联网舆情监测系统,对10月20日-11月15日期间相关消费维权情况进行了网络大数据舆情分析。

  在10月20日-11月15日共计27天的监测期内,系统共收集“双11”相关“消费维权”类信息1429.63万条,日均信息量约53万条。其中,峰值出现在11月11日,为105.14万条。

  监测期间,“消费维权”信息曲线呈波动走势,并在10月21日、11月1日和11日出现三个舆情声量高点,高点出现与多家头部电商平台的开幕“狂欢”和两波促销密切相关。

  10月21日,各大电商陆续启动“双11”, 部分平台开启预付定金的通道。11月1日,首批预付款等着支付尾款,一些品牌商更是寻找在这一天正式祭出“双11”力推的折扣款,阿里将“双11”从11月11日变成从1日开始可谓攒足了吸引力。11月11日,便是电商平台、实体零售商最后的冲刺日期,消费者的热度也被各平台的促销力度和“最后促销时刻”推上顶峰,各家成交额的战报如纸片般撒下来。

  显然,消费热情高涨的日子也成了消费维权、消费者投诉的扎堆时刻。从信息传播渠道来看,微博是“双11”期间“消费维权”类信息传播主渠道,信息量占比56.3%;其次是客户端,信息量占比18.16%;第三是微信,信息量占比12.16%。

  电商行业专家、上海万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CEO鲁振旺表示:“电商行业消费维权问题多是一直以来的弊病。作为消费者,一方面可以选择向平台申诉,另一方面也可以选择向消协举报。”鲁振旺强调,每年到了“双11”,总是会有一些侵犯消费者利益的情况出现。电商发展日渐成熟,相应的问题甚至是相似的问题还在反复出现。

  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研究员赵振营表示,“双11”一过,各种维权消息就会增多,基于电子商务本身的局限性,平日商品平均利润率已经下降到不足以支撑企业生存的地步。因此,一到促销期,平台要求加上企业对销量的渴望,两者导致部分企业铤而走险,作出虚假承诺。第三方面,过分集中的采购行为,海量订单与部分企业的服务能力不匹配从而引发大量投诉。

  明星带货刷单造假

  监测期间明星带货的维权信息颇为扎堆。中消协通过舆情监测系统共监测到“吐槽类” “消费维权”信息204.59万条,占“消费维权”信息总量的14.31%。监测发现,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

  监测期内,共收集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33.41万条。中消协列举了“汪涵带货疑似造假刷单造销量”“李雪琴亲历直播带货造假”两个案例。中消协表示,一方面,观看人数“吹牛”、销售数据“注水”等“影响力”指标的造假,已经形成一条产业链;而另一方面,恶意刷单、花式踢馆、虚假举报等同业竞争也污染了直播生态。

  有媒体报道称,李雪琴直播当天结束时的311万观众中,只有不到11万真实存在,其他观众人数都是花钱刷量,而评论区与李雪琴亲切互动的“粉丝”的评论,绝大部分也是机器刷出来的。

  进入到2020年,无论是电商直播还是直播电商,都在商家、平台、名人、素人的多方力捧下,成为了当红炸子鸡。然而,机器刷单、山寨品泛滥等现象屡禁不止。直播带货急需有明文规定进行规范指导。11月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然而,作为亲历者的商家也有苦难言。商家与消费者表现出对直播间里主播表演出来的砍价环节的厌恶,对直播带货当前阶段“价格战”的疲惫。此前,一位在电商平台上销售零食的毛先生就坦言:“想靠直播带货是赚不到钱的。”毛先生以一款店铺所售的麻花为例,日常售价是50元2罐;主播带货为了用价格刺激消费者下单,2罐在直播间售价37元,店铺还要再支付20%的佣金。“最后算下来,基本就是成本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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