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财经 2020-04-16 00:44 的文章

高海宁全透明装破除“人”“地”流通障碍全面释放“土改”红利

专题:聚焦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就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等提出“顶层设计”。

除商品和服务市场,市场体系中还包括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定价,要素市场建设则仍相对滞后。

在土地要素方面,《意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土地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具体改革路径与举措,着力增强土地管理、产业用地方式、土地计划指标管理的灵活性。

对此,多位专家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将极大地促进劳动力和土地等要素跨地区有序合理流动,有利于都市圈战略的推进,也有利于结构性增加供给,将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源。

消除人和土地要素流通障碍

要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落实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被列于首位,足见其基础性与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土地作为最为基本的生产生活要素,其市场化程度相对滞后。土地在农业、工商业、住宅间的配置主要通过地方政府而非由市场完成,这就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也制约了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彭森认为,要积极推进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土地管理灵活性,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源。

针对农村土地长期被排斥在土地市场之外,城市土地存在“招拍挂”和协议出让等不同价格等问题。《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

彭森指出,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要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加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实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在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界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共利益征地的相关制度规定。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周黎安表示,过去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化和解决“三农”问题最大的制度障碍是城乡分隔的土地制度、城市用地指标的严格管控、户籍制度等因素,严重限制土地和人力的跨区域流动。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世锦则认为,近些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大都市圈和城市群加快发展。“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转型升级、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动能等,大部分会出现在这些区域。这就要求打通城乡之间人员、资金、技术、土地等要素的双向流动通道,重点是加快城乡结合部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进一步增加供给

《意见》还指出,“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以及“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经济学教材建设重点基地执行主任陈彦斌指出,这些创新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加快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而且,在建立全国性交的跨区域交易机制和交易平台方面,可能实现新的突破。

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方面,《意见》指出,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研究完善促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税费制度。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多位业内专家表示,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能够让城市中闲置的土地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进一步增加供给,真正形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

历史性突破

用地指标审批权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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