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财经 2020-04-16 00:40 的文章

csol大羽辅助中央财政将再下达530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原标题:中央财政将再下达530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530亿!

10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完善疫情期间困难群体的政策保障工作情况。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3到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金额提高一倍发放,中央财政将再下达530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孤儿纳入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范围。

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

带来的疫情传播几率上升

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介绍,4月9日0时—24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2例,其中38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分别为黑龙江28例,上海3例,山西、内蒙古、广东各2例,天津1例;4例为本土病例,分别为广东3例,黑龙江1例。

他指出,最近7日,本土共新增确诊病例16例,较前一周增加11例,提示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几率上升,并同疫情输入性风险交织叠加,要继续做好群防群治,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通报,全球单日新增确诊病例首次突破8万例。近几日经陆路口岸输入我国病例持续增加,要进一步提高边境地区、口岸城市医疗检测和收治能力。

今年3至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金额

提高一倍发放

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从3月到6月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了一倍。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表示,会议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核心的内容就是要提标扩围,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阶段性提高补贴标准。今年3月到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金额提高一倍发放。

二是阶段性扩大保障范围。今年3月到6月,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已有的保障对象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也纳入保障范围,初步估算将新增惠及800多万人。

三是明确增支资金的保障渠道,此次提标扩围增加的资金支出,将由各级财政和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承担,其中中央财政将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不同比例给予补助。同时,要求各地务必在物价指数等统计月报数据发布之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将补贴发放到位。

中央财政将再下达530亿元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财政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王新祥介绍,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困难群众的生活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同时也加大了地方相关支出压力。财政部在前期已经提前下达1030亿元的基础上,很快还要下达约530亿元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这两部分加起来,一共安排了1560亿元,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的实际执行数。

王新祥说,为了体现对优抚对象的关爱关心,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连续15年按照10%以上的幅度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今年还将进一步研究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将直接惠及全国860万名优抚对象。目前,中央财政已经提前下达了优抚对象补助资金474亿元。

向230万名失业人员

发放失业保险金93亿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介绍,截至3月底,全国已经向230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3亿元,代缴医疗保险费20亿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亿元,向6.7万名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助4.1亿元。

桂桢指出,最近,为应对疫情影响,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国务院实施了三项新举措:

一是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可以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旧没有就业以及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三是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今年3月~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双倍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力争4月底之前所有地级市

可网上申领失业保险金

那么如何保障失业人员能够方便快捷地领取到失业保险金?桂桢说,各地经办机构不得以失业人员超过60日的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可以凭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无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失业登记证明。

桂桢提到,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申领时,可以和失业登记同时办理,避免“进多个门、跑多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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